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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规章

2025-03-04 18:25:04 By VoLCF

本文翻译自 International Olympiad in Informatics Regulations,该文档在 IOI 2024 GA 大会上被通过。

目录

  • 1 序言
  • 2 参与者
  • 3 委员会、职位与职责
  • 4 主办国提名与选择
  • 5 现任主办国职责
  • 6 竞赛、评判与奖励
  • 7 规章修订

由2024年IOI大会批准

快速链接

参赛者资格:S2.5 另见 E2.5, A2.5, N2.5.1, N2.5.2 新国家加入流程:N2.6.2 另见 S2.6, E2.6.1 奖牌分配:S6.11 另见 N6.11

序言

S1.1 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作为一项持续性活动)是一项面向各受邀国家个人参赛者的年度国际信息学竞赛,并附有社交和文化活动。

S1.2 《章程》、《解释说明》、《附录》和《行为准则》共同构成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的规章。责任细节可在《解释说明》中找到;程序细节可在《附录》中找到。参与者应当遵守《行为准则》。

S1.3 在本规章中,所有以粗体显示的词语和短语应具有其所在章节中定义的含义。

S1.4 在规章中使用以下缩写:

  • 3.1 GA 大会
  • 3.4 IC 国际委员会
  • 1.1 IOI 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IOI'n 第n年举办的IOI
  • IOI'n-i IOI'n之前i年举办的IOI
  • IOI'n+i IOI'n之后i年举办的IOI
  • 3.10 ISC 国际科学委员会
  • 3.14 ITC 国际技术委员会
  • 3.8 OIOI IOI办公室
  • 3.19 HSC 主办国科学委员会
  • (×i) 仅i人
  • Sp.q 章程p.q
  • Ep.q(.r) 与章程p.q相关的解释说明
  • Ap.q(.r) 与章程p.q相关的附录
  • Np.q(.r) 与章程p.q相关的注释

S1.5 IOI的官方工作语言是英语。

S1.6 在IOI范围内,"信息学"一词指的是也被称为计算机科学、计算科学和信息技术的领域,但不包括计算机工程领域。

E1.2 《章程》、《解释说明》、《附录》和《行为准则》中的所有声明,以及主办国为IOI'n制定的规则和程序,旨在规范参与者之间的正式沟通。当规章没有明确指导时,参与者应当按照规章的一般精神行事。

E1.3 规章的解释权归IOI主席,但可被GA的2/3多数票否决。

N1.1 发起IOI的原始想法是由保加利亚代表Blagovest Sendov教授(1932-2020)于1987年10月在UNESCO第24次大会上提出的。该计划被纳入UNESCO 1988-1989两年期的第五个主要项目。1989年5月,UNESCO发起并赞助了第一届IOI,在保加利亚的Pravetz举行。

N1.2.1 IOI规章有两个目的:对IOI进行正式描述,以及提供有关IOI的信息。规章还旨在不仅仅是程序。另一个目的是IOI规章提供: - 让新参与和观察的国家快速了解IOI是什么以及它如何运作; - 有关成为主办国并在特定年份组织IOI所需步骤的信息; - 历史信息。

N1.2.2 注释提供背景并供参考。它们不构成正式规章的一部分。

S1.7 IOI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

  • 发现、鼓励、汇集、挑战并表彰在信息学领域特别有才华的年轻人;
  • 促进计算机科学家和信息学教育者之间的友好国际关系;
  • 引起年轻人对信息学学科的关注;
  • 促进为中学学生组织信息学竞赛;
  • 鼓励各国在其国家组织未来的IOI。

S1.8 IOI的资产和负债应以IOI基金会的名义归属和注册。

S1.9 对IOI的所有索赔应限于其资产,IOI参与者不承担个人责任。

参与者

S2.1 就IOI而言,"国家"是指与联合国、UNESCO有官方认可关系的国家,或者已经参加过一届或多届过去的IOI的国家。

S2.2 第n年IOI的组织是IOI'n主办国的责任。主办国可由一个或多个国家组成。主办国由相关国家的负责部委、机构和/或公司组成。

S2.3 每个参与国由一个国家代表团代表;国家代表团的所有成员代表一个国家。国家代表团由代表团领队带领,包括一到四名参赛者,如果有多名参赛者,可包括一名副领队。

S2.4 副领队可在所有情况下代替代表团领队,并可协助其代表团领队履行所有职责。

S2.5 参赛者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1. 在IOI'n前一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部分时间:
    • 在其代表的国家的中学或更低水平的学校注册;且
    • 未以半工或更高负荷在高等教育机构的学位课程中注册。 通过IC可以请求例外。在国外学习的学生可以代表其国籍所在国参赛。
  2. 在IOI'n所在年的7月1日不超过20岁。

E2.2 主办国可以是过去主办国、现任主办国、未来主办国或候选主办国。在章程中使用单数形式的任何这些术语时,除非特别说明,否则应解释为包括复数。

E2.3.1 如果IOI'n的主办国希望邀请具有多于或少于四名参赛者的代表团,必须在IOI'n-1期间的GA会议上获得批准。

E2.3.2 代表团领队和/或副领队必须具有适当的科学背景。他们必须有资格在竞赛和GA会议期间在技术和任务问题上代表其参赛者。

E2.5 中等教育以某种形式的学校毕业考试结束。高等教育,如技术学院和大学提供的教育,可能紧接着中等教育,但也可能由某种形式的预备性高等前教育前置。这种高等前教育不被视为中等教育。 家庭教育等同于中学注册,只要学生尚未获得中学文凭(或同等学历)并且正在为获得此类证书而努力。

A2.5 考虑代表其代表团参加IOI的学生,除了满足S2.5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外,还必须参加具有以下特点的选拔程序: - 基于能力,包括对学生编程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 - 向其代表团所在国家的所有合格学生开放,尽管可能对学生何时何地如何进入程序设置限制,并且学生的国籍可能限于相关国家。

N2 章程S2.3-S2.9中提到的所有人员在本文件中称为参与者。

N2.2 强烈建议各国之间合理轮流举办IOI的年度赛事。为了分摊平均旅行费用,也建议主办国在地理位置上错开。

N2.5.1 强烈建议参赛者应当参加过其国家的地方、地区或全国信息学竞赛作为IOI的预选,并且应当属于该竞赛的获奖者。

N2.5.2 参赛者的年龄限制也可定义为:IOI'n(在n年举行)的每位参赛者必须出生于n-20年的7月1日或之后。

S2.6 受邀观察员是以下人员的代表:

  • 以前未参加过IOI且不带参赛者的新国家(×1);
  • IOI'n+1(×2)和IOI'n+2(×1)的未来主办国。 一个国家作为新国家只能拥有受邀观察员身份一年。IC可考虑例外情况。

S2.7 其他受邀参与者,其费用由主办国承担:

  • IC、ISC和ITC成员;
  • IOI会议的组织者,如果安排了会议;
  • 由IC与主办国合作提议的最多3名受邀嘉宾。

S2.8 额外参与者,其费用预计不由主办国承担:

  • 外部参赛者:在竞赛中未分类的参与者;
  • 团队附属人员:对团队有辅助职责的人员(如护士、陪护人或译员);
  • IC/ISC/ITC/OIOI附属人员:根据需要由IC/ISC/ITC/OIOI邀请;
  • 嘉宾:未被归类为受邀嘉宾,无职责,基于娱乐/观光参与的人员(如家庭成员)。

S2.9 主办国可邀请额外参与者,如: - 当地委员会成员; - 媒体; - 向导。

E2.6.1 每个国家有权被邀请一次作为受邀观察员。如S2.6所述,也可考虑特殊邀请。

E2.6.2 新国家数量的上限必须由IC在IOI'n期间与IOI'n+1和IOI'n+2的主办国共同确定。

E2.8 希望派遣此类参与者的国家或委员会必须在IOI之前与主办国达成一致,时间由主办方确定。

N2.6.1 引入受邀观察员身份(针对新国家)是为了在实际参加IOI之前有机会了解IOI的实践。但更功能性的原因是,通过引入这种受邀观察员身份,参与国家的数量得到了调节。这有助于IOI和未来主办国不会在未来几年内因意外数量的完整代表团而感到惊讶。

N2.6.2 如果一个国家希望作为受邀观察员参加IOI,他们应联系IOI秘书以了解如何申请的信息。典型的申请应包括有关该国已建立的计划信息。IC负责决定是否批准此类申请。

委员会、职位与职责

GA

S3.1 GA(大会)是IOI'n期间的临时短期委员会,由所有参与国的代表团领队和副领队组成。GA 是 IOI 的所有者。

S3.2 GA在IOI'n期间必须至少举行六次会议,包括:

  • 在第一个竞赛期之前且在代表团领队与其参赛者隔离之前,包括讨论竞赛规则;
  • 在第一个竞赛期之前且在代表团领队与其参赛者隔离之后,包括第一个竞赛任务的展示和翻译;
  • 在第一个竞赛期之后且在代表团领队有机会与参赛者交流之后,包括第一个竞赛期和评估产生的问题;
  • 在第二个竞赛期之前且在代表团领队与其参赛者隔离之后,包括第二个竞赛任务的展示和翻译;
  • 在第二个竞赛期之后且在代表团领队有机会与参赛者交流之后,包括第二个竞赛期和评估产生的问题;
  • 在颁奖仪式之前且在所有评估完成之后,包括确认奖项。

E3.1 GA根据规章的一般精神行事。GA有以下任务:

  • 就规章未规定的问题做出决定;
  • 向IC提出建议;
  • 决定IC提出的提案;
  • 批准IOI'n+1的注册费;
  • 批准主办国提名和选择;
  • 监督并参与竞赛任务的选择,确认奖项;
  • 选举个人担任IC,替换即将退任的当选成员;
  • 选举个人担任ISC,替换即将退任的当选成员;
  • 批准下一年度的预算。

E3.2 GA会议应由以下人员出席:

  • IOI主席;
  • GA主席、IOI'n主席、HSC主席、ISC主席和ITC主席;
  • 秘书。

GA会议可由以下人员出席:

  • HSC和组织委员会成员;
  • IC、ISC和ITC成员;
  • 受邀观察员和团队附属人员;
  • 其他人员也可在IC或IOI'n主席的许可下参加GA会议。

GA会议不得由参赛者出席。

A3.2 GA程序:

  • GA会议由GA主席主持;
  • 所有会议必须由主席或主办国宣布。不得有临时会议;
  • 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GA成员会议;
  • 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GA成员任何需要投票的动议,除非出席IOI'n的投票成员的2/3支持无需通知即进行投票。允许动议有措辞变更而不改变主要语义,而无需新的24小时通知;
  • 议程和会议不限于S3.2中讨论的内容;
  • 在GA会议上,投票程序基于每个通过国家代表团参与的国家一票;
  • 除非明确说明,否则投票需要简单多数;
  • 关于推翻任何规章的投票需要2/3多数才能通过,如S7.2所述;
  • 需要三分之一的投票成员构成法定人数。缺乏法定人数时,主席可召集另一次会议;
  • 在投票程序中,主席不投票,但主席可投决定性一票;
  • GA、IC、ISC、ITC和组织委员会的成员有权在主席许可下向GA发言;
  • 秘书必须确保对IOI未来运作和/或状态有影响的GA会议记录在30天内准备并分发给所有相关方。在IC批准后,在第一个实际机会,它们必须向IOI社区提供。
  • 成功投票所需的百分比是相对于非弃权票数;
  • 对于有三个或更多选项且需要n个选择的动议,将进行一轮带排名投票,使用舒尔策方法确定获胜的n个选项。如果动议需要比简单多数更严格的标准,将进行后续的是/否投票来接受这n个获胜选项。

N3.1 出席IOI'n的GA投票成员的2/3多数在IOI拥有最终决策权,包括在特殊情况下推翻规章。

N3.2.1 舒尔策方法的具体细节和实施将在GA会议前确定,与提供支持软件的人员协商(如ITC)。

N3.2.2 解决平局的规则也可定义为:当平局阻止确定前n个选项时(在位置p有q个选项平局,其中p≤n< p+q): - 如果p>2,则选择前p-1个选项,并针对平局的q个选项进行新一轮选择剩余席位。 - 如果p=1,则针对平局的q个选项进行新一轮。

N3.2.3 仅仅衡量GA意见的非约束性民调不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

S3.3 GA会议由GA主席主持。GA主席是由主办国与IC合作选出的独立个人,具有良好的英语沟通技能和丰富的主持会议经验。

IC

S3.4 IC(国际委员会)是一个长期常设委员会。它由十一名投票成员组成,所有成员来自不同的参与国,另有无表决权的秘书和财务主管:

  • IOI主席(当选);
  • IOI'n-1的一名前任主办国代表;
  • IOI'n的一名现任主办国代表;
  • IOI'n+1、IOI'n+2和IOI'n+3的三名未来或候选主办国代表;
  • 五名其他当选代表;
  • 秘书(无表决权);
  • 财务主管(无表决权)。 理想情况下,国际委员会的组成应足够多样化,以代表它期望代表的IOI内外社区的丰富多样性。

E3.4 IC根据规章的一般精神行事。IC应全面负责IOI的管理和行政事务,受规章中给出的指示约束,在不限制这一责任的一般性的前提下,应具有以下权力和职责:

  • 向GA提出关于规章变更的建议;
  • 详述GA的建议;
  • 向GA提出关于候选主办国提名和选择的建议;
  • 根据S5.6邀请参与者参加IOI'n;
  • 在IOI之间代表GA行事,并向GA通报IC在此期间的活动;
  • 任命秘书和财务主管,并设定任命条款;
  • 建立必要的小组委员会和工作组,以实现IOI的目标,并赋予这些委员会认为合适的权力和职责;
  • 接收秘书、财务主管、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报告;
  • 接受现金或实物的财务捐款、遗赠和礼物,无论是否附带捐助者施加的条件,只要这些条件与规章不相矛盾;
  • 推荐注册费;
  • 批准支出并授权财务主管从可用于这些目的的资金中支付,但合理报酬仅用于实际提供给IOI的服务。这不包括主办国承担和支付的费用;
  • 参与任何必要的谈判或法律程序,并任命一名或多名IC成员在此类谈判或程序中代表IOI,具有被认为必要的任何权力;
  • 为GA准备下一年的预算以供批准;
  • 在IOI'n前约六个月与IOI'n的组织委员会在组织委员会的国家会面,以便:
    • 评估IOI'n-1
    • 检查IOI'n的组织
  • 管理杰出服务奖;
  • 作为仲裁人,解决IOI之前和期间出现的争端;
  • 根据IC的意见,做出可能需要或被认为希望的事情,以推进和促进IOI的目标;
  • 在特殊情况下作出必要的决定,包括在IOI'n不举行的情况下。

应鼓励所有IC成员积极参与IC,并且IC上没有空缺职位。

当一名成员被选为代表IOI'n+3的主办国时,该成员预期将继续担任五年的成员。

A3.4 IOI主席提名:

  • 提名将在IOI前至少三个月开始征集,直到"第二个竞赛期之前"的GA会议(见S3.2),届时将宣布提名;
  • 提名必须由(国家或个人)提议和附议,且被提名人必须同意被提名;
  • 被提名人必须提交一份文件,表明至少20%在IOI'n出席的代表团(如S3.2所定义)的支持。被提名人必须提交书面动机和简短履历;
  • 被提名人可做简短陈述;
  • IOI主席选举结果应在IC、ISC或ITC选举投票前宣布;
  • IOI主席提名人可参选,即使他们是IC、ISC或ITC的当选成员。如果此类提名人获胜,他们应从当前职位退休,其剩余任期将立即进行选举;
  • IOI主席提名人可同时竞选IC、ISC或ITC。如果此类提名人获胜,他们应从其他选举中撤回候选资格。

IOI主席的选举程序遵循A3.5中概述的选举程序。

N3.4.1 IC应包括代表世界所有地理区域的国家。

N3.4.2 代表团,如S2.3所定义,需要参赛者,因此排除受邀观察员。

N3.4.3 预期提名将在IOI通讯和IOI网站上征集。

S3.5 IC的当选成员由GA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当选的IC成员是个人,而非特定国家的代表。

S3.6 IC由IOI主席主持。IOI主席是一位独立个人,被选中以提供IOI的连续性和领导力,能够促进IOI的发展并成为组织的公认大使。

E3.5.1 意图是,在任何时候,当选代表(包括IOI主席)分别还有3、3、2、2、1和1年的任期。如果多名当选IC代表退任,必要时选举替换成员,任期可缩短。IOI主席总是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非当选(主办国)代表由来自同一主办国的成员替换。

E3.5.2 当选代表不得连续任职超过三届。预期IOI主席将定期轮换。

E3.6 IOI主席应:

  • 具有计算机科学/教育背景;
  • 有组织国家或国际竞赛的经验;
  • 致力于IOI的目标;
  • 在IOI中发挥积极作用;
  • 有领导记录。

IOI主席有以下责任:

  • 主持IC;
  • 作为IOI的联系人;
  • 积极促进IOI的目标;
  • 积极寻求并采取行动了解IOI社区的观点和意见;
  • 确保IOI社区内的沟通与合作;
  • 保护并遵守IOI规章;
  • 为IOI及其组成部分的系统性发展准备提案;
  • 向IC和GA报告IOI主席的活动;
  • 与其他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建立联系,以及与信息技术领域中能从与IOI的联系中受益的组织建立联系;
  • 在不可预见的危机情况下做出执行决定。

A3.6.1 IOI主席可通过GA的2/3多数票在正式GA会议上被解职(见A3.2)。

A3.6.2 如果主席职位出现空缺,IC应尽快召开会议(可能在线),从当选IC成员中选择一名临时替代者,直到新主席可按照A3.4中描述的提名和选举程序由GA选出。

A3.5 IC提名:

  • 被提名个人的姓名应提交给秘书;
  • 提名必须由国家或个人提议和附议;
  • 提名必须附有简短动机说明,来自提名人和被提名人,不超过A4纸半页;
  • 被提名人必须同意被提名;
  • IOI主席将在第一次GA会议上征集提名;
  • 被提名人可做简短陈述;
  • 提名截止日期是"第二个竞赛期之前且代表团领队与其参赛者隔离之后"的GA会议(见S3.2)。

如果需要选举:

  • IC必须建立选举监督委员会。这些人员必须在第一次GA会议上获得批准;
  • 选举将在最后一次GA会议上进行;
  • 秘书必须监督准备反映所有候选人的选票,按字母顺序排列,后跟"保留席位空缺";
  • IOI主席应在监督员分发选票前确定投票实力。可用的选票数量必须与当时出席GA并有资格投票的国家数量相符;
  • 在有n个职位的选举中,遵循A3.2中关于多选项的投票程序:希望弃权的国家可选择不提交选票。
  • 如果可用职位有不同任期长度,则排名较高的候选人获得较长任期,除非他们明确选择其他方式。
  • 监督员将确认结果并告知IOI'n主席,由主席宣布。

如果提名少于可用职位,或选择了"保留席位空缺",则剩余职位将空缺,并在下一届IOI期间填补,任期缩短一年。

S3.7 IC有义务在每届IOI期间和每届IOI前约六个月会面。

OIOI

S3.8 OIO(IOI办公室)由IOI秘书领导,他是IC的持续无表决权成员。OIOI致力于满足IOI的行政和发展需求。秘书由IC任命,最低任期为三年。

S3.9 财务主管管理IOI的财务需求。财务主管是IC的持续无表决权成员,由IC任命,最低任期为三年。

E3.8 OIOI有以下责任:

  • IC和IOI的整体行政管理;
  • 维护参与国(包括观察员)的最新数据库,包括代表团领队和相关部委的姓名和地址;
  • 提供所有IOI相关材料的清算所设施(收集、维护和传播)(本地和国际性);
  • 支持IC、GA、现任主办国、候选主办国或未来主办国;
  • 控制和报告OIOI的财务事务。

秘书有以下责任:

  • 确保OIOI的责任得到实施;
  • 确保所有IC和GA会议的记录在每次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准备并分发给所有相关方;
  • 定期跟进IC和GA会议记录中产生的任何行动,并向IC报告其状态
  • 确保按照S5.12中的规定分发IOI'n的报告;
  • 准备并提交半年度秘书活动报告给所有IC成员,以及在每届IOI上提交年度最终报告给GA批准;
  • 确保IC和GA通过并批准的所有规章修订都合并到一个文件中;
  • 与IOI主席密切合作,为每次IC会议准备详细议程,并在每次IC会议至少一个月前分发给所有IC成员;
  • 为IOI'n的每次GA会议准备详细议程;
  • 准备/提供由IC委派或从会议记录中产生的特定问题的背景文件;
  • 处理收到的所有与OIOI相关的个人或参与国的通信。这不包括IOI'n组织委员会的特定责任。

E3.9 财务主管有以下责任:

  • 管理IOI的财务需求;
  • 确保所有收到的资金都存入IOI基金会;
  • 从可用于这些目的的资金中支付IOI的批准费用。这不包括主办国承担和支付的费用;
  • 准备并分发半年度详细OIOI收支报表给所有IC成员,以及在每届IOI上提交年度最终财务报告给GA批准;
  • 保持适当的账簿,每年审计,并由GA批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协助IC准备下一年的预算。

A3.7 IC程序:

  • 在IC会议上,投票程序基于"一名投票成员,一票"。动议需要非弃权票的简单多数,但对于动议通过或失败,超过25%的IC投票成员需要支持获胜选择;
  • 三个或更多选项的投票程序遵循A3.2中的舒尔策方法,随后进行是/否投票以接受这n个获胜选项;
  • 任何IC正式会议必须有半数投票成员出席构成法定人数;
  • IC成员承诺分享关于他们任务的信息;
  • IC会议是闭门的,但IC可邀请个人参加特定会议;邀请所有IOI外部IC会议的受邀者,以及IOI期间未出席的IC会议受邀者,必须得到组织委员会的批准。这些受邀者没有投票权;
  • 一旦获IC批准,IC会议记录必须向IOI社区公开。
  • 对任何给定动议的个人投票必须与IC会议记录一起传达给GA,除非IC在动议投票开始前批准不这样做。

A3.8 在秘书缺席的情况下,此角色由IOI主席承担。

N3.7 匿名IC投票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例如,投票选择杰出服务奖或对特定单一国家的问题进行投票)。

N3.8 自1989年以来组织IOI的过程中收集了各种关于过去IOI的材料。这些信息可在 http://www.ioinformatics.org 找到。

ISC

S3.10 ISC(国际科学委员会)是一个长期常设委员会,与每个主办国的HSC合作,确保IOI竞赛的连续性和质量控制。ISC成员不得是国家代表团成员。ISC由六名投票成员和两名无表决权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是具有奥林匹克任务创建背景的计算机专家:

  • 1名成员由IOI'n-1的主办国选择;
  • 1名成员由IOI'n的主办国选择;
  • 1名成员由IOI'n+1的主办国选择;
  • 1名无表决权成员由IOI'n+2的主办国选择;
  • 3名成员由GA选举产生;
  • ITC主席,无表决权。

S3.11 ISC的当选代表由GA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当选的ISC成员是个人,而非特定国家的代表。

S3.12 ISC主席由委员会成员从中选举产生。ISC主席直接向IC报告。

S3.13 ISC有义务在每届IOI期间和每届IOI前2至6个月之间会面。

E3.10 ISC负责:

  • 确保创建了适当的竞赛任务集;
  • 监督评估程序;
  • 根据计算机科学及其教育的趋势监督IOI的发展;
  • 开发和维护IOI大纲;
  • 仲裁代表团领队与HSC之间的评估争议;
  • 在IOI'n-1期间会面,为IOI'n问题的制作设定指导方针。 当一名成员被选为代表IOI'n+1的主办国时,他们应保持为成员三年。 来自每个主办国的成员应是他们各自HSC的主席。

E3.11 意图是,在任何时候,当选代表分别还有3、2和1年的任期。如果多名当选ISC成员退任,必要时选举替换成员,任期可缩短。非当选(主办国)代表由来自同一主办国的成员替换。

E3.12 ISC主席必须是GA选举的三名成员之一。

E3.13 IOI'n大纲的详细信息必须在IOI'n-1分发给GA。

A3.10 ISC提名和选举:

  • IC提出ISC选举候选人名单。GA可以扩展该名单,添加至少五个参与国支持的任何候选人;
  • ISC的选举程序遵循A3.5中概述的选举程序。

A3.13 ISC程序:

  • 在ISC会议上,投票程序基于"一名投票成员,一票"。如有平局,则ISC主席可投决定票(除正常票外)。
  • ISC成员承诺分享关于他们任务的信息;
  • ISC可选择辅助成员,包括主办国代表和其他合适人员。辅助成员和其他受邀者在委员会上没有投票权;
  • ISC成员包括辅助成员在看到任务后,不得训练(准)参赛者或参与任何导致任务泄露的行为。他们有义务对IOI任务描述和所有相关材料保密,直到在IOI公布;
  • ISC将与主办国的HSC保持频繁沟通。

N3.10.1 这种结构旨在确保委员会既有长期和经验丰富的成员,又有现在、过去和未来组织者的代表。

N3.10.2 ITC主席无表决权,因为预期由于其ITC责任,他们将经常缺席ISC会议。

ITC

S3.14 ITC(国际技术委员会)是一个长期常设委员会,与每个主办国合作,确保IOI竞赛环境(硬件和软件)的连续性和质量控制。ITC成员不得是国家代表团成员。ITC由七名投票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是具有奥林匹克竞赛系统背景的计算机专家:

  • 1名成员由IOI'n-1的主办国选择;
  • 1名成员由IOI'n的主办国选择;
  • 1名成员由IOI'n+1的主办国选择;
  • 1名成员由IOI'n+2的主办国选择;
  • 3名成员由ISC提议给GA批准或选举。

S3.15 ITC上的ISC提议成员由ISC提出,任期为三年,需要GA批准。ISC可提议多于必要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GA将从ISC提案中选举所需数量的成员。ISC提议成员是个人,而非特定国家的代表。

S3.16 ITC主席由委员会成员从中选举产生。ITC主席直接向ISC报告。

S3.17 ITC有义务在每届IOI期间和每届IOI前2至6个月之间会面。

E3.14 ITC负责关于技术事务的提案、开发和支持。考虑的领域包括:

  • 监督评分系统和管理软件的创建和实施;
  • 操作系统;
  • 程序开发工具,包括编译器、编辑器和调试器;
  • 计算机硬件;
  • 网络和IT安全。 当一名成员被选为代表IOI'n+1的主办国时,他们应保持为成员三年。

E3.15 意图是,在任何时候,ISC提议代表分别还有3、2和1年的任期。如果多名此类ITC成员退任,必要时批准替换成员,任期可缩短。非当选(主办国)代表由来自同一主办国的成员替换。

E3.16 ITC主席必须是ISC提议的三名成员之一。

A3.15 ITC提案和选举:

  • ISC提出要考虑的ITC候选人名单。有兴趣担任ITC的人应联系ISC考虑;
  • 如果需要选举,则将遵循A3.5中概述的选举程序。

A3.17 ITC程序:

  • 在ITC会议上,投票程序基于"一名投票成员,一票"。如有平局,则ITC主席可投决定票(除正常票外);
  • ITC可选择辅助成员,包括主办国代表和其他合适人员。辅助成员和其他受邀者在委员会上没有投票权;
  • ITC将与主办国的技术代表保持频繁沟通。ITC还将与ISC保持频繁沟通;例如,通过ISC主席参与ITC邮件列表。

N3.14.1 这种结构旨在确保委员会既有长期和经验丰富的成员,又有现在、过去和未来组织者的代表。

S3.18 IOI'n的组织委员会是由现任主办国(即IOI'n的主办国)任命的委员会,代表其行事。组织委员会成员不得是国家代表团成员。组织委员会包括以下成员:

  • 担任组织委员会主席的人,也是IOI'n主席;
  • 在IOI'n期间担任HSC主席的人;
  • IOI'n闭幕式后将留在IC的IC成员。 现任主办国和组织委员会的任务详见第5节。

S3.19 IOI'n的 HSC(主办国科学委员会)是由现任主办国任命的临时委员会,由来自主办国的信息学和/或信息学教育专家组成。HSC主席是组织委员会成员。HSC成员不得是国家代表团成员。

S3.20 IOI'n的GA可为IOI'n+1建立当前规章中未列出的委员会。

E3.18 在IOI'n前一年,IOI'n的组织委员会在IC的监督下运作,其组成在IOI'n-1期间确定。

E3.19.1 HSC义务:

  • 准备足够的竞赛任务;
  • 向GA提交这些任务和相关竞赛规则以获批准;
  • 执行竞赛规则;
  • 向GA提供为参赛者分配奖项所需的信息;
  • 定期向组织委员会报告其进展;
  • 与ISC合作确保连续性和质量控制。

E3.19.2 由IOI'n主办国任命的ISC和ITC成员,或其代表,需要参加IOI'n-1。

A3.18 IOI规章不能也不会规定IOI'n的组织委员会如何组成(除了要求S3.18中给出的角色)或其成员如何执行任务。对于主办国是否将IOI'n主席、IC成员和HSC主席的职位合并为一人,或者不合并,没有偏好。如果几个职位合并为一人,则每个职位按照章程中为该职位指明的方式承担。

A3.19 如果HSC和ISC在准备竞赛规则或竞赛任务的陈述和/或测试数据方面存在分歧,则通过ISC(包括来自HSC的代表)的正式投票解决这一分歧。

N3.18.1 区分三个主要职位的主要原因是:

  • IOI'n主席应在国家层面具有权威,以完成主办国的任务。
  • IC成员应在国际层面具有权威,以实现IC的目标。
  • HSC主席应具备根据信息学学科当前科学状态开发竞赛任务的技能。

N3.18.2 建议组织主办方不要将组织委员会缩减为一人。

主办国提名与选择

S4.1 一个有能力且愿意在特定年份组织IOI的国家的官方代表,必须向秘书提交意向书。秘书将确认意向书并提供适用于该情况的规则。该国成为潜在主办国。

S4.2 IC执行选择程序,从潜在主办国中提名单一候选国主办特定年份的IOI。此决定必须由GA批准。批准后,秘书将发出正式书面邀请,此时该国成为x年的候选主办国。

S4.3 当相关国家组织接受邀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给秘书时,候选主办国获得未来主办国的地位。IC在此确认后的第一次GA会议上通知GA。

S4.4 未来主办国在其主办IOI的年份成为现任主办国。

E4.1.1 国家可成为最多IOI'n+7的潜在主办国。

E4.1.2 一个国家可提交多份意向书,每份针对特定年份。

E4.1.3 多个国家可针对特定年份提交意向书。

E4.1.4 如果多个国家愿意共同组织IOI,则需要单一意向书。这组国家将成为单一潜在主办国。

E4.2.1 IC的意图是,IOI'n的选择程序将在IOI'n-4期间进行,并在此后不久确认候选主办国的地位。选择不会早于IOI'n-5进行。

E4.2.2 一个给定年份只有一个候选主办国。

E4.2.3 IC的选择程序不基于先来先服务。

E4.3 书面确认必须在特定IOI至少两年前收到。应始终知道接下来三年将主办IOI的国家。

A4.1 IC将要求潜在主办国提交简短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 建议场地(竞赛和住宿);
  • 硬件资源的可用性;
  • 人力资源(包括HSC);
  • 粗略预算草案;
  • 筹款计划。

N4.2 候选主办国的地位在正式书面邀请之前不会授予。

N4.3 IC期望尽早收到书面确认,通常预期至少在IOI三年前收到。

现任主办国职责

S5.1 IOI'n的现任主办国有义务根据规章组织和实施IOI'n。

S5.2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建立: - 代表其行事的组织委员会; - 主办国科学委员会。

S5.3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准备:

  • IOI'n组织指南,可以用现任主办国的一种语言编写;但必须向IC提交英文摘要;
  • 英文竞赛规则。

A5.3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准备适合IOI'n当地情况的组织指南,用于生产、组织、时间表和关于以下方面的信息分发:

  • 现任主办国:组织机构、组织委员会、IOI'n秘书处(包括姓名和完整地址);
  • 日程:IOI'n日期、开幕式、竞赛、GA、颁奖和闭幕式的日期和时间、社交和文化活动日程;
  • 地点:所有IOI'n地点、建筑、房间的完整地址,地图;
  • 设施:领队和参赛者的计算机、互联网、复印机、组织和技术支持、对OIOI的支持;
  • 住宿与餐饮/休闲:卧室、餐点、用餐时间、休息设施、体育、医疗保健和保险;
  • 注册:参与邀请、通讯、参与者注册表格和程序、注册截止日期、附属人员和嘉宾费用、参与者姓名、地址和卧室列表;
  • 国家信息:签证、海港或机场与IOI'n地点之间的旅行、IOI'n地点之间的旅行、公共交通、货币、邮票、公共电话、气候、旅游协会完整地址、电压;
  • 竞赛:建立主办国科学委员会、竞赛任务和相关评判模型的全局描述和准备、设备和软件、进行竞赛、技术支持、竞赛规则;
  • 奖项:奖牌和荣誉提名;
  • 论文集:制作和分发;
  • 财务(不一定公开):费用、赞助商、会计。

竞赛规则包含有关以下内容的信息:在竞赛期间提问、报告故障、测试数据文件、打印、关于使用私人媒体(包含或不含软件或数据文件)的决定、关于使用私人印刷或书面材料的决定、访问休息室、提交解决方案等。

现任主办国的餐饮指南必须考虑不同文化和宗教的饮食要求。特别是,所有餐点必须提供素食,菜肴内容应明确标示,应使用单独的餐具和盘子盛放可能对某些参与者不可接受的食物(如猪肉)。

N5.3 IOI'n组织指南是准备、生产、组织、时间表和IOI'n信息分发所必需的计划。该计划应适合提供IOI'n的国家的当地情况。

S5.4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在现任主办国的国家之一组织IC会议,大约在IOI'n前六个月。

S5.5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在现任主办国的国家之一组织ISC和ITC会议,在IOI'n前2至6个月之间。

S5.6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授权IC邀请以下人员参加IOI'n:

  • 国家代表团,包括来自至少参加过过去三次IOI之一的每个国家的代表团;
  • IC、ISC和ITC成员;
  • 来自申请邀请并已获批准的新国家的受邀观察员;
  • 受邀嘉宾;
  • 来自IOI'n+1和IOI'n+2未来主办国的受邀观察员;
  • 由现任主办国自行决定的其他参与者。

现任主办国可以并应当向IC传达其关于邀请参与者的愿望。

S5.7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在IOI'n前至少四个月向所有受邀者发送有关以下方面的信息: - 日程和活动安排; - 竞赛规则; - 地点; - 注册; - 现任主办国。

S5.8 现任主办国的每个国家可在IOI'n有第二支非排名队伍。

E5.4 此IC会议有以下职责:

  • 根据IOI'n-1主办方提供的报告评估IOI'n-1;
  • 检查IOI'n的组织;
  • 讨论指南的演示。

讨论指南的演示意味着IC和组织委员会之间就指南的内容和组织委员会准备IOI'n的方式达成一致。

E5.5 这些ISC和ITC会议有以下任务: - 审查所有竞赛材料,包括环境和任务; - 采纳竞赛规则; - 检查评分系统。

E5.6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在其网站和官方材料上确认所有已接受邀请的国家代表团。这包括确认那些由于国际外交事务或任何其他困难而无法参加IOI的国家代表团。

E5.8 如果现任主办国的国家希望在IOI'n有第二支队伍:

  • 第二支队伍必须遵守章程S2.3;
  • 第二支队伍将以国家-2或国家-B的名称参赛;
  • 第二支队伍将与所有其他队伍一样平等参赛,但不会在用于分配奖项的最终结果中排名。他们的成就不计入其国家的奖牌总数;
  • 第二支队伍的任何成员,如果得分不低于获得奖牌的最低分,或某一天的得分不低于同一天有资格获得荣誉提名的最低分,将获得相应奖项。

A5.6 如果一个新国家希望作为国家代表团或受邀观察员参加IOI,应通过秘书申请。IC将讨论该案例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同样的过程适用于在过去三届IOI中未参加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IC还将尝试联系该国的最后已知代表。

N5.6 如果一个国家在过去三届IOI中都未参加,并希望重新申请参加未来的IOI,应联系IOI秘书。IC负责决定是否批准此类申请。这些国家通常不会被邀请作为由现任主办国支付食宿费用的受邀观察员返回。

现任主办国职责 5.9 - 5.14

S5.9 往返IC会议、ISC会议、ITC会议或IOI'n举办地点的旅费由所有参与者承担。IC会议、ISC会议、ITC会议期间或IOI'n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现任主办国承担,适用对象:

  • 代表团领队、副领队和参赛者;
  • S2.6中的受邀观察员;
  • S2.7中的受邀参与者。 所有其他参与者必须支付由现任主办国确定的合理费用。 在IOI'n期间,参与者或代表团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注册费。

S5.10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在IOI'n结束前:

  • 向所有参与者发出出席证书;
  • 向所有获得奖牌或荣誉提名的参赛者发出颁奖证书;
  • 制作包含所有参赛者最终得分的完整结果列表,以及所有参与者的名单,提供给OIOI和ISC,连同生成这些分数所需的数据;
  • 举行颁奖仪式,颁发所有奖牌,包括颁发给第二队的任何奖牌。

S5.11 现任主办国有义务在IOI'n结束时举行闭幕式。预期这将与颁奖仪式结合进行。

S5.12 IOI'n的主办国有义务制作IOI'n的报告,以及竞赛任务的官方解决方案。 - IOI'n的报告应在S5.4中概述的IOI'n+1第一次IC会议前发送给IC; - IOI'n的编辑报告应在IOI'n+1与GA分享; - 竞赛任务的官方英文解决方案应在IOI'n后三个月内发布。

S5.13 现任主办国在IOI'n结束时成为过去主办国。

S5.14 在闭幕式的颁奖环节,参赛者不得携带可能妨碍他人的物品上台。

E5.9.1 注册费必须由通过国家代表团参与的每个国家支付。

E5.9.2 所有关于IOI'n注册费豁免或减免的请求应向IOI'n的主席或IC成员提出。请求必须在IOI'n前至少三个月提出。需要提供完整理由。

E5.9.3 IOI'n的注册费详情由IC在IOI'n-1向GA推荐。注册费必须由IOI'n-1的GA批准。

E5.10.1 现任主办国不得发布按国家排名的官方排名。

E5.10.2 临时得分(包括参赛者姓名和国家)可在竞赛期间公布。

E5.10.3 在颁发给第二队的奖牌时,必须将其归属于国家-2或国家-B队。

E5.11 将有一个年度计划,通过杰出服务奖表彰个人对IOI活动的贡献。该计划将由IC管理,每年发出提名征集,提交截止日期。提名候选人应: - 作为官方IOI机构或代表团成员参加IOI至少5年; - 对IOI的活动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超出代表团领队、副领队或IOI主办方的通常活动; - 不是IC的现任成员。 已故个人可被提名。

A5.9 注册费转入IOI基金会(见S1.8)名下的银行账户,由财务主管管理。

A5.11 IC将向IOI社区成员征集值得表彰的候选人提名。IC将确定获奖者并通知IOI'n的组织委员会。

N5.10 完整结果列表将因此通过IOI统计网站发布。

N5.11 IOI'n的杰出服务奖提名将在IOI'n前举行的IC会议(通常如S3.7所述在IOI'n前六个月)前截止。

N5.12 关于从IOI'n报告中编辑哪些信息的决定权在于IOI'n的主办方。

N5.14 此类物品的例子包括旗帜、吉祥物等。

竞赛、评判与奖励

S6.1 竞赛将在两个竞赛日进行,这两天都直接有非竞赛日前后相接。

S6.2 现任主办国应在竞赛日前给参赛者提供在竞赛设备和技术环境上,或可比设备上练习的机会。

S6.3 HSC必须在适当的GA会议上提交竞赛规则和竞赛任务以获批准。代表团领队可将批准的竞赛规则和竞赛任务翻译成其国家语言,不得添加任何额外信息。翻译应忠实于原文。所有翻译的任务必须在IOI'n的竞赛日期间由所有代表团提供以便审查。

S6.4 参赛者需要解决给他们的竞赛任务,以及竞赛规则允许的任何翻译和材料。除竞赛规则允许的内容外,不应有其他通信或信息。

S6.5 在竞赛期间,每位参赛者必须在配有适当计算机、书写工具和纸张的桌子上独立工作。

S6.6 在竞赛期间,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

S6.7 现任主办国必须确保GA成员,以及看过竞赛任务的任何其他人(除官方行事的HSC、ISC和ITC外),从竞赛任务公布时起至相应竞赛结束后,不与参赛者会面和/或以任何形式接触或交流。看过竞赛任务的GA成员和其他人在相应竞赛开始前不得与尚未看到这些任务的人讨论这些任务。

S6.8 代表团领队应在每个竞赛日可用,以将参赛者提出的关于竞赛任务的问题翻译成英语。这些问题由HSC和ISC回答,必要时由GA回答,使用竞赛规则中规定的固定列表中的短语(如YES,NO或NO COMMENT)。

S6.9 评估应在竞赛期间或之后尽快进行,按照竞赛规则进行。

S6.10 如果代表团领队不同意影响其参赛者得分的任务评估或竞赛的其他方面,他们应按照竞赛规则提交申诉。

A6.9 评估: - 组织委员会根据竞赛规则执行竞赛任务的评估; - 每个任务元素的评估结果在竞赛后向参赛者提供,也向其代表团领队提供; - 评估数据和参赛者的解决方案在竞赛后向参赛者和其代表团领队提供。

A6.10 申诉: - 当代表团领队提交申诉时,HSC和ISC将进行调查。ISC随后将决定解决方案,这可能导致重新分配分数; - ISC将向GA提交所有申诉和解决方案的摘要。在可能的情况下,此摘要将避免识别所涉及的国家。如果代表三名或更多参赛者提交了类似的申诉,ISC的解决方案必须由GA批准。

N6.3 提供翻译是为了使竞赛对所有学生都可访问。翻译应保持忠实,以便所有参赛者的描述保持一致。

S6.11 GA必须确认参赛者的得分和奖项。奖项界限按以下规则分配:

  • 获得金牌所需的分数是使至少十二分之一的所有参赛者获得金牌的最大分数;
  • 获得银牌所需的分数是使至少四分之一的所有参赛者获得金牌或银牌的最大分数;
  • 获得铜牌所需的分数是使至少一半的所有参赛者获得奖牌的最大分数;
  • 未获得奖牌的参赛者,如果在两个竞赛日中的至少一天,少于一半的参赛者有更高的分数,将获得荣誉提名。

S6.12 在不道德行为的情况下,包括竞赛外的行为,IC有权取消IOI'n参与者的资格。不道德行为包括任何使个人、国家或IOI声誉受损的行为。

S6.13 如果在竞赛期间出现不可预见的大规模问题,ISC有权决定适当的解决方案。ISC必须将其决定通知IC和GA。GA可以用2/3多数票否决ISC的决定。

S6.14 可能由于与主办国的外交问题,一个国家无法参加IOI'n,这种情况下,IOI'n的主办方已经通知IC,该国不太可能被授予进入主办国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IC可自行决定允许该国从远程地点参加。该国必须在IOI'n-1之前向IC申请远程参与。

E6.11 如果在确认奖项的GA会议结束前,发现一名或多名参赛者不符合S2.5的资格标准,则用于计算奖项界限的参赛者数量将相应减少。

E6.12 如果参赛者被取消资格,他们仍将计入S6.11描述的奖项界限计算目的。

A6.14.1 IC将与ISC和ITC协商,选择一名代表监督远程竞赛。

A6.14.2 远程竞赛将尽可能在与IOI相同的时间进行。允许一些小延迟,但前提是远程参赛者可以被隔离。

A6.14.3 关于远程竞赛的所有剩余细节将由IC与ISC和ITC合作确定。

N6.11.1 参赛者和其代表团领队应被告知他们的分数,以便可以提出适当的申诉(见S6.10)。

N6.11.2 HSC的提案和GA的确认可以在IOI奖项仪式前的任何GA会议(S3.2)进行。

N6.11.3 为了分配荣誉提名,参赛者总数是IOI中的参赛者总数,而不是每天出席的人数。

N6.11.4 不计得分平局,一半的参赛者将根据以下基础获得奖牌:

  • 所有参赛者的十二分之一获得金牌;
  • 所有参赛者的六分之一获得银牌;
  • 所有参赛者的四分之一获得铜牌;
  • 每个竞赛日一半的参赛者,如果他们没有获得奖牌,将获得荣誉提名。

N6.12 《行为准则》包括不道德行为的例子,其中一些可能导致取消资格。

N6.14 预期远程参与将是非常罕见的事件。特别是,S6.14不适用于常见问题,如意外的签证困难或资金短缺。

规章修订

S7.1 规章的修订由IC准备和提出,如果GA批准则采纳。

S7.2 采纳规章修订需要GA的2/3多数票。

S7.3 在IOI'n期间采纳的规章修订在IOI'n结束时生效。

S7.4 在IC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更快地实施规章变更,无需遵循S7.3的完整程序。GA至少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GA必须在IOI'n的第一次GA会议上批准这些变更,如果批准,则变更在此投票后立即生效。

E7.1 GA成员的规章变更提案可提交给IC考虑。这些应通过秘书或IOI主席提交。所有提案,无论是否采纳,都必须传达给GA。

A7.1 在IOI'n前的IC会议和IOI'n+1前的会议之间提交的规章变更提案将最迟在IOI'n+1前的IC会议上讨论。

N7.4 现任主办国当然应为GA决定不批准规章变更、因此这些变更未被采纳的情况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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